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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9月1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市司法局获“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文章字数:1124
  本报讯近日,省司法厅表彰了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市司法局被授予“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年来,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省司法厅关于不断健全完善市域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建设的决策部署,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创新发展“枫桥经验”,以社会稳定为着力点,以化解矛盾纠纷为落脚点,积极探索创新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打造新时代人民调解“枫桥经验”升级版,实现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突破发展,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商洛”和“平安商洛”中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基础性作用,受到党委、政府肯定和群众好评。
  政治引领、党建先行,调解员队伍革命化建设初见成效。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探索创新新时代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工作,打造新时代人民调解“枫桥经验”升级版。在各级调委会(调解协会)成立党支部,逐步推进党的组织全覆盖。全市1575个调解组织,成立单独党支部的调委会3个,其余调委会的党员人民调解员都能积极参加所属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全市8016名调解员中,中共党员7403名,占调解员总数的92.3%。
  严格选聘、规范管理,调解员队伍规范化建设成效明显。采取“公开、公正、择优”的选聘原则,通过推选或者聘任的方式,将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人员选聘为专兼职调解员,采取灵活多样、分级负责的方式,经常性开展常用法律法规以及人民调解实务和调解技巧等为主要内容的人民调解员大培训活动,不断增强调解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积极探索、总结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在长期的调解工作中,不断创新调解机制,总结完善了人民调解“12345”工作模式并在全市推广。商州区联合调委会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丹凤县司法所、派出所设立“两所联调”工作室、商南县调委会与县148法律服务所“以所养调、以调促所”、山阳县村居调委会“民意说事室”、镇安县12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一厅式办公、柞水县推行的诉前调解、公调对接联系点等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方面取得了好的成绩。
  落实经费、强化保障,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显著。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认真协调落实三项经费,人民调解经费已逐年提高,人民调解的保障政策基本得到落实。目前,市司法局和7县区的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均已列入财政预算,7县区均出台了《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实施办法》和《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实施细则》,明确了镇、村调委会、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的工作经费、调解员补贴经费和调解员案件的个案补贴标准,保证了人民调解工作正常开展。洛南县部分镇办实施县镇“同标准共补”的措施,激励了基层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