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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9月1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洛南发展壮大实体经济
文章字数:666
  本报讯(姚渤潮)洛南县坚持“规划一批、引导一批、培育一批、扶持一批、纳统一批”的工作思路,立足实际,制定出台了《洛南县培育“规上”“限上”企业考核奖励办法(试行)》,着力扶持企业发展壮大,促进县域实体经济发展。
  明确范围标准。办法明确适用范围为在县内注册且新入库纳统的“规上”“限上”企业,规模标准须符合“规上”“限上”企业相关标准要求。
  厘清职责分工。各镇办负责所辖“规上”“限上”企业的培育管理工作;县考核办负责将培育“规上”“限上”企业奖惩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财政局负责落实“规上”“限上”企业培育奖励资金;县市场监管局和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引导大个体户转为法人企业;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供销社等部门负责培育本行业领域的“规上”“限上”企业。
  加大奖励力度。对当年新增入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每户一次性奖励10万元;当年新增的限额以上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企业,每户一次性奖励5万元;每个“规上”“限上”企业应确定1名统计信息员,负责做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和信息报送工作,经考核合格后,每人每月发放业务补助300元,由主管部门负责每季度发放一次。
  规范兑现程序。各承担培育纳统工作任务的部门及镇办按照县经贸、统计部门规定的时间节点,督促指导拟纳规、纳限企业按时报送申报资料。统计部门收到申报资料后,进行现场核实、审核验收、组织上报。经国家统计局认定的“规上”“限上”企业,每年年底由县经贸局、县统计局将认定结果和奖励方案报县政府。经县政府审批后,县财政局按标准将奖励资金拨付各相关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负责将奖金发给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