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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9月2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洛中院为45名申请人追回标的款30多万元
文章字数:509
  本报讯(姜淑成)9月18日,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执行风暴·2020”案款发放仪式,为翟某等45人申请执行商洛金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案款32万多元。
  该群体性案件执行中,商洛中院没有对金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及实际控股人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人名单乃至罚款、拘留等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措施,而是尽量在盘活现有资产上下功夫,查封了被执行人的两间商铺予以评估拍卖,并在申请人大力配合议价基础上,成功网拍变现,最终全额兑付了45名申请人的申请标的款。该起群体性案件执行中,商洛中院不断强化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努力为双方当事人创造执行和解条件,活用慎用强制性执行措施,支持帮助民营企业纾难解困,既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极力减少执行措施对民营企业的影响,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多亏了法院加强执行,让我们能够及时拿回执行款。”领取执行案款后,申请执行人对市中院司法为民、公正高效执行给予了高度赞赏,对执行干警的辛苦付出表示感谢。
  据了解,今年以来,商洛中院在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阶段性目标后,毫不松懈,通过召开执行工作专项会议和案件推进会等方式,健全长效机制,加大执行力度,全力推动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依法、高效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