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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9月2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丹凤检察院提升检察业务数据质量
文章字数:1190
  本报讯(李丹斌)检察业务数据质量是严格依法办案的载体和体现,为进一步提升检察业务数据质量问题,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今年来,丹凤县人民检察院结合业务数据质量工作实际,以六项举措着力提升检察业务数据质量。
  引导全体检察人员树立正确的“大局观”“政绩观”“考核观”,进一步增强监督意识,创新监督方式方法,不断发挥现有工作机制的作用,要坚决杜绝办“凑数案”问题发生。如积极发挥公安办案中心设立检察室职能作用,定期派员到检察室开展工作,继续做好“两法衔接”工作,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沟通联系,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和途径,加强与本院控告申诉、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人员联系,对有关线索应及时组织会商,进一步拓展监督空间、延伸监督触角,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履行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
  不断强化流程案卡规范填录培训工作,统一填录标准,增强干警规范意识,不断提高数据案卡填录规范化水平。组织全体干警对《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应用系统填录标准和说明(试行)》进行再培训再学习,重点要加强对新进干警和聘任制书记员的培训工作,要求新进干警和聘任制书记员必须通过案卡填录培训才能登录系统进行相应流程操作,对调岗干警要求对新部门相应案卡填录指引学习后才为其配置登录和操作权限,未经培训人员严禁其进行系统操作。对在日常业务数据巡查中发现数据填录存在不规范问题的干警,督促其对相应流程案卡填录标准进行再学习。
  压实责任主体,明确各自权限和职责,要求检察官严格审查把关,按照“谁受理谁录入,谁办理谁录入,谁审核谁录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检察官是案卡填录的第一责任主体。案件办理的每一环节、每一节点由检察官对案卡事项自查审核。要求检察辅助人员必须登录自己系统账号进行相应流程案卡的填录,对不熟悉的案卡事项必须向承办检察官请示。
  将业务数据质量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对在流程监控中发现和上级院检察业务数据质量通报所涉问题纳入检察人员业绩考评负面清单,每季度向院考核办抄报检察官扣分情况。部门内勤严格履行流程监控职责,每月底对照部门目标责任制有关事项及核心业务数据开展流程监控工作,发现案卡项目存在错填、漏填、表卡不一等问题及时进行筛查,对存在问题及时通知办案人员整改,办案人员必须于月底前整改完毕,否则予以通报批评。
  加强与案件管理部门沟通联系,对案件管理部门发现的数据质量问题,部门安排专人进行核查,按照“谁填录、谁负责”原则要求办案人按期修改。业务部门干警发现有案卡项目填录错误的,应在月底前完成修改并及时向案件管理部门统计审核人员告知,确保修改后数据月底前通过传递审核工作,防止沟通不畅导致数据传递失真。
  严肃责任追究,健全惩戒机制,对工作中发现的数据质量问题,明确责任到人,做到该批评教育的要批评教育,该追责的要严肃追责,绝不姑息迁就,对日常巡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要定期公开通报,让全体干警牢固树立规范意识、责任意识,做到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