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1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市场监管促发展 改革创新勇向前
——商洛市市场监管局“十三五”期间工作成就
文章字数:5518
 冯建国 李一峰 齐勇

全省““阳光食堂阳光食堂++智慧监管智慧监管””工作推进会在我市召开 
  

深入木耳基地调研指导

在餐饮店检查

在扶贫企业调研指导
 
  2019年2月,根据《商洛市机构改革方案》,商洛市整合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等职能,组建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商洛市《关于建立健全全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机制的意见》要求,该局共牵头承担加快旅游服务标准建设、积极实施质量和品牌强市战略、商事制度改革和建成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等4项任务,目前已基本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
  营商环境得到持续优化
  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2016年,以工商登记制度为重点,把推进注册便利化作为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不断简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推行审核合一,对企业变更地址、经营范围、类型、期限、资金、名称、换照等全部实行“审核合一”,缩减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落实“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等宽进政策,放开经营场所登记证明,减少企业经营成本。从2016年9月1日起,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2017年8月1日在全市全面启动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实现了市场主体申请、受理、核准、发照、公示等各个环节全程网上办理,核发无介质电子营业执照,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在全社会通行认可和共享共用,提高行政许可效率。2018年联合税务、公安、银行等部门将企业开办和注销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办结,全面规范“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实现了“54证合一”。2018年11月全面开展“证照分离”改革。目前,已全面推行“一网通办”,依法简化流程,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办理时限实现1个工作日内办结。截至2020年6月30日,商洛市累计市场主体114672户,其中企业20491户(外资企业141户)、个体工商户8786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6320户。
  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9年8月20日,按要求移交市行政审批局首批划转事项21项,分步划转事项83项。承接了省局委托办理的17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受理、现场核查及发证工作。分类推进食品许可审批改革,2020年对部分低风险食品和小作坊生产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对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到期延续不再进行现场检查。
  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制定了《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表》,实行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转办分流、限时办结、统一出件等审批工作流程。即由市政务服务中心一个窗口受理,准入科初审分流转办,各业务科室具体承办,在法定或承诺期限内做出行政审查决定意见,必要时由第三方技术机构做鉴定评审或业务分管领导批准,最后由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窗口统一出证(批件)的行政许可审批流程,从而实现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规范、责任明确、处处留痕。
  严格实行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市市场监管局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许可事项共77项,在网上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事项类别、类型等内容,公布办事环节、办理人员、办理时限,进行网上数据完善、公开流程图和程序,推动行政审批事项“一网通办”。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受理窗口人员的管理,重新委派首席代表,重新分配调整窗口工作人员岗位,受理行政许可事项窗口实行AB岗制管理,岗位责任落实到人。
  全面完成旅游服务标准建设
  制定旅游服务标准化政策文件。出台了《商洛市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等政策性文件。围绕推进全域旅游,突出标准化的内容质量、适用性和提升服务功能,制定(修订)并发布涵盖餐饮、住宿、交通、商贸、旅游景区、休闲娱乐等6个方面22项服务业技术规范,指导各旅游景区制定服务规范和相关标准1000多项。30多家试点单位制定企业标准510项,旅游基础设施逐步完善,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游客满意度不断提高。
  扎实开展旅游服务标准化示范创建。在全省率先开展旅游服务标准化示范市创建,建立了全省首家以城市为单位的旅游服务标准体系,制定涵盖旅游服务各个环节的七大子体系共计280项标准,被省质监局、省发改委、省旅游局授予全省首家“省级旅游服务标准化示范城市”。组织7县区分两批开展旅游服务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并全部通过验收。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商南金丝峡景区和商洛国际会议中心已通过省级首批标准化试点验收。配合市旅游局认真准备商洛国家级生态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城市的创建工作。
  全力助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助推商南金丝峡成功创建为全省第七、陕南首家5A级景区,全市3A级以上景区达到26家,其中4A级以上景区8家,商洛成功跻身于“全国旅游百强市”之一。旅游服务标准化示范县区创建活动,有力提升了商洛旅游品牌形象,为促进全市旅游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质量强市和品牌战略积极推进
  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商洛市“十三五”质量强市战略实施意见》《商洛市“十三五”陕西省政府质量奖培育计划》《商洛市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商洛市政府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商洛市政府质量奖考核细则》《商洛市政府质量奖评价标准》,进一步明确质量强市工作任务,夯实各级各单位责任,加强政府质量考核和质量管理,全面落实质量强市战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质量强市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得到省市领导的高度好评。
  积极实施品牌战略。修订、完善《商洛市名牌培育“十三五”规划》,重点围绕“现代材料、现代医药、生态旅游和绿色食品”行业及“五大攻坚战”开展名牌创建和培育,目前我市有陕西名牌产品累计45个。积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式方法,现有52家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14家企业通过环境体系认证、8家企业通过职业健康体系认证。
  加强知识产权创新和保护。实施知识产权创造挖潜和质量提升工程,强化知识产权申请与保护,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到7680件。全市共成功申报“商洛丹参”“洛南核桃”“洛南豆腐”“云盖寺挂面”4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商洛核桃”“洛南核桃”“镇安大板栗”“镇安板栗”“柞水木耳”“柞水大红栗”“柞水核桃”7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制定发布了“洛南核桃”“洛南豆腐”地理标志产品陕西省地方标准。截至2020年5月,有效商标注册量为8988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7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4件;截至2019年年底,累计有效专利量为1660件,其中发明专利147件,实用新型专利915件,外观设计专利598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为0.617件;有效发明专利总量从2015年底的67件增加到148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从2015年底的0.286件增加到0.622件。共培育省级著名商标132件,培育市级知名商标110件。
  全面建成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
  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不断深化。2015年,按照县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部署,对7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质监局进行整合,组建县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加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食安办牌子。在镇办机构改革中,撤销镇办食品药品监管所(站)派出机构设置,撤销基层工商所区域性设置,成立镇办市场监督管理办公室,将原食品药品监管所、工商所、农技站等职能划入新成立的市场监督管理办公室,人员进行归并整合,承担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市编办下发文件,明确规定在镇办市场监督管理办公室加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牌子,明确了食品药品监管岗位。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镇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有效落实“四有两责”,配齐镇办市场办主任,同时兼任食药监管所所长,充实工作人员。2019年2月,市级将工商质监局和食药监局整合,组建了市场监管局,县区组建了市场监管局,镇办设市场监管所,作为县局派出机构,目前,镇办监管机构改革正在有序推进。今年3月31日,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商洛分局成立。
  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进一步夯实。出台《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等,及时调整和充实市食安委成员单位,修订《商洛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印发《商洛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厘清各成员单位的安全职责。
  按照“党政同责”的要求,每年都召开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与县区政府、县区市场监管局分级签订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健全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同时,在全市每个行政村聘用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监督员和信息员,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县、镇、村三级食品药品监管网络,确保监管工作不留盲区。
  食品药品监管机制不断完善。积极研究县区、局及镇办、市场办的建设、统一协调监管的有效机制和工作制度,建立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动态监控与静态监管相结合、联合执法与分组稽查相结合、安全风险管理与投诉举报奖励相结合等长效机制,完善食品安全检测检验体系。建立完善基层食品安全巡查工作规程,完善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和退市制度,建立销售者主动退市与监管部门责令退市相结合监管机制,认真落实生产流通环节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充分发挥食安办牵头抓总作用,健全食品安全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定期通报情况,促进工作协调、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加强行刑衔接,与公安、检察院等部门制定了《关于健全食品药品联动执法实施意见》《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建立了信息通报、联席会议、联合执法、案件督办等工作机制,推动形成了各负其责、互联互通、紧密合作的工作合力。2017年11月,与汉江中上游4省6市签订了《汉江中上游食品药品稽查区域合作框架协议》,建立了稽查联席会议、检验报告互认、检测资源共享、案情信息通报、证据协查互认、稽查案件移送和执法队伍学习交流等7项工作机制。
  食品安全创建工作成效显著。制定了《创建“国家级食品药品安全城市”三年规划》,2015年至2017年在全市扎实开展国家级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落实重点工作任务41项,全市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市、县、镇三级行政监管体系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技术支撑体系不断健全,法规制度不断完善,队伍素质明显提高,监管能力大幅提升,治理整顿取得明显成效。扎实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山阳县、柞水县、丹凤县和镇安县被省政府授予“食品安全示范县”称号,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示范所建设,全市55个镇办食品药品监管所被命名为省级食品药品监管示范所,共获以奖代补资金3550万元,进一步夯实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基础。
  食品药品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严格规范食品药品日常监管,加强食品安全从生产、流通到餐饮消费和药品安全从生产、经营到使用全环节全过程监管,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先后扎实开展双节食药安全百日专项整治、校园及周边、“三小”、打击食药违法犯罪“飓风行动”等百余次专项整治,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2016年以来,共立案查处食药违法案件800件,移送公安机关涉刑案件48件,有力地保障了全市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明显加强。按照“常检不出市、必检不出县和快检不出镇办”的思路,优化整合检验检测资源,强化设备投入和技术力量建设,加快形成布局合理、便捷高效的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检验检测体系。2017年市药检所顺利通过了省资质认定复查及标准变更现场评审工作。2016年7月12日,市编办批准成立商洛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主要职能是承担全市食品安全抽检工作;2017年2月23日,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018年1月8日工作人员划转到位;2018年5月28日,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取得了41大类240个参数的检测能力,目前已经承担省、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为全市7个县区配备了“食品安全快检车”,为98个镇办食品药品监管机构配备了快检设备及试剂。扎实开展食品等日常性监督抽检,2016年以来,共完成食品抽检33363批次、药品抽检3493批次、医疗器械抽检272批次、化妆品抽检70批次。加大对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支持和投入力度,给各县区局共划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经费400多万元,发放7台彩色打印机、7台打印复印传真一体机、7部录音电话、7台笔记本电脑、7台移动执法工具、14台对讲机、7台安防设备、17台执法记录仪、7台蓝牙键盘、7台打印机。
  食品药品应急能力进一步加强。成立了应对重大突发公共食品药品事件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机制。在市、县、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建立了7支稳定高效的应急救援队伍,全市聘请了1000多名村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和协管员。制定了应急办公室工作规则,严格落实日常值周制度和节假日值班制度,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及时高效稳妥处理各类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案件,工作人员严守工作岗位,保持24小时联系畅通。市县均修订了《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提升了组织协调能力和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修订了《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应急预案》和《药械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预警处置能力。全市以市、县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企业为重点,以镇办、村药品连锁店和配送站为补充,建立了市、县、镇、村四级药品应急物资储备库,实现了药品供应全覆盖。
  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始终把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监管队伍作为基础性工程来抓。举办专题讨论、法律讲堂、读好书心得交流等专题活动,提高了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加强“三项机制”的贯彻和运用,注重年轻干部的培养,先后选派6名优秀年轻干部分别到县、镇、村挂职锻炼,引进食品药品方面人才8名。2016年6月、2017年6月分别与商洛学院、陕西师范大学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将商洛学院、陕西师范大学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作为人才培训基地,常年多次举办系统干部食品药品药械培训班,分层次分类别开展各类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监管能力。在全省首家建成食品经营实景学校,为食品经营单位和监管人员提供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学习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