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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11月1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九次会议
文章字数:876
  本报讯(记者 李敏)11月10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九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五次、第十六次会议精神,研究我市改革有关事项。
  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郭永红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李豫琦,市委常委、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武文罡,委员会委员李波、马生龙、于震、张礼进、薛小毛、李吉斌、权雅宁、李育江、刘伟、矫增兵、周青海等出席。
  会议听取了全市全面深化改革督查评估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商洛市优秀改革创新项目评选办法(试行)》《商洛市红十字会改革方案》《商洛市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具体措施》等文件。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五次、第十六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对进一步深化改革提出了新要求,具有很强的政治性、针对性、指导性,为我们接续推进重点领域深化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市上下要认真学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的改革部署,加快推进基础性改革,统筹推进牵引性改革,积极推进创新性改革,不断提升改革整体效应。要认真总结“十三五”改革任务完成情况,系统谋划“十四五”改革行动计划,切实做到围绕发展抓改革、抓好改革促发展。
  会议强调,今年是完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改革任务的收官之年。各级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扛牢改革之责,持续推进改革任务落实,确保各项改革一抓到底。要建立年度重大改革任务完成清单,着眼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实落地。要深入贯彻“三督三察”要求,着力构建职责明确、分级负责的督察体系,确保改革方向不偏离、改革任务不落空。
  会议要求,要认真抓好《商洛市优秀改革创新项目评选办法(试行)》的组织实施,鼓励创新、支持创新,不断激发基层改革创新活力。要切实加强党对红十字事业的领导,如期完成红十字会改革任务,不断增强红十字会的创造力、凝聚力、执行力和公信力。要加快完善党委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负主体责任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擦亮“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招牌,全力守护“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