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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11月2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深入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专项行动
文章字数:587
   
  本报讯(记者 张力宏)为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提高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效率,近日,我市印发《商洛市深入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就做好该项工作提出明确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方案指出,深入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专项行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站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政治安全的高度,牢固树立“寸土必惜、寸土必用、寸土不弃、寸土不闲”思想,扎实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专项行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方案还明确了相关目标任务。到2020年12月底,全市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要达到17%以上,闲置土地处置率要达到50%以上。2021年3月底,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要达到40%以上,闲置土地处置率要达到60%以上。2022年底前,除涉法涉诉外,全市批而未供土地应全部处置完毕。同时,要健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将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与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分配挂钩,对未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的县区,除国家和省上重点项目、重大民生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及扶贫项目外,暂停新增建设用地审批,直至完成处置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