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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11月2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采取措施规范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
文章字数:471
  本报讯(记者 肖云)自市区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以来,极大地方便了市民出行,与此同时,也存在某些乱停乱放、违规骑行、损坏车辆等现象,对市容市貌和城市秩序影响较大,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近日,我市城管执法支队、市政园林管理处、商州区执法大队集中约谈陕西大唐公共出行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商洛捷益通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要求其就相关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有关方面要求,各运营企业要在市场监管、交管以及市区城管执法部门登记备案;所有投运车辆必须全部挂牌运营,车牌丢失、损坏的要及时补办更换;按照《运营管理协议要求》,加强车辆日常管护检修,保证车容整洁,保障车辆安全运行;以批准的停车点为准,划定电子围栏,所投放车辆不得在电子围栏外停放,坚决解决停车点位车辆拥堵和空置问题。同时,各运营企业配备车辆运营维护人员不得少于所投放车辆总数的1%。此外,各运营企业要及时处理市民投诉及管理部门交办的相关问题,尽快建立违规骑行制约机制,解决乱停乱放、超载骑行等不文明用车现象。
  集中约谈后,市区城管执法部门将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强电动自行车行业监管,保证其规范有序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