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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12月0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守护绿水青山 普惠民生福祉
——商洛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纪实
文章字数:3576
六五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

环境执法人员检查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举行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论坛

环境部门指导企业开展环境应急演练

   
  王曦峰 王涛
  编者按: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生态环境良好是民生之本、民心所向。保护生态环境,关系人民福祉,关乎商洛未来。“十三五”期间,我市环境保护事业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坚持走绿色发展之路,加快生态文明改革,着力补齐生态环保短板,不懈追求山清水秀、天蓝地绿的绿色梦想。如今商洛天蓝、地绿、水清、土净,四季常有绿、处处都是景,“商洛蓝”已成为靓丽的城市名片。我市先后荣获首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国家森林城市、中国气候康氧之都,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等称号,谱写出了商洛新时代追赶超越最美篇章。
  开门见绿、推窗现绿、移步皆绿……绿色已经融入了商洛的每一寸空间。“十三五”以来,商洛市生态环境局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目标,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抓重点、强措施、求实效,五年规划目标全面实现,多项工作在全省保持领先,为党和人民交上了满意的答卷!
  创新体制机制 打造动力引擎
  “火车跑得快,全靠头来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强大动力无疑是地方党委、政府的强劲发力,是体制机制凝聚的巨大合力。“十三五”期间,商洛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及有关专题会议先后36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批示,学习中央关于祁连山生态环境破坏问题通报和新《环境保护法》,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之路,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
  为贯彻落实中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市委、市政府先后制定印发了《商洛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河长制实施方案》《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商洛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整改工作方案》等75个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政策、方案等文件;市上领导对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批示达81件,有力推进了环评管理、排污许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有效落实,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制度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步伐显著加快。
  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实了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修订完善了《商洛市各级党委政府及环委会成员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建立了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各县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各职能部门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建立健全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形成了条块结合、各司其职、权责明确、配合有力的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
  在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下,商洛市生态环境局不断探索创新以“三会制、三到场、三问责”为主要内容的“3个3”工作机制,积极推行“建立十大清单夯责任,谋划十大创新出亮点,健全十大机制强管理”等“九个十”工作法,健全完善了督查、交办、巡查、约谈、问责等机制,修订完善考核办法,坚持对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年度环保目标责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污染减排等五项重点工作实施考核,落实了工作任务,创新了管理方式,提高了工作效率。
  多措并举 筑牢生态屏障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的殷殷嘱托,结合实际,及时组织实施了青山、碧水、蓝天、净土“四大保卫战”,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开展。
  坚定打好青山保卫战。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以坚决的态度扎实开展秦岭地区违规建筑和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召开了全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实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完成了593个疑似问题线索排查。全力配合省委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着力整治“五乱”问题,72个违规建筑问题、454个秦岭生态环境问题全部整治到位。进一步调整生态红线方案,优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划定生态保护红线5658.54平方公里,明确和落实了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坚决守护好秦岭中央水塔、民族祖脉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象征。
  持续推进蓝天保卫战。实施了“大气污染防治四年行动计划”和“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落实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等各项措施。“十三五”期间,全市建立了完善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完成六个县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全市7家重点涉气工业污染源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境部门联网,建成机动车遥感监测设施2套。全市完成“散乱污”综合整治440家,完成燃煤锅炉拆改308台591.65蒸吨,完成天然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68台171.88蒸吨,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229个,完成工业炉窑整治65个,完成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企业20家,淘汰机动车6185辆,全市155座加油站、69台油罐车全部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完成造林23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68.37%。截至2019年底,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比2015年削减了7%、6.4%,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连续七年保持全省第一,连续三年成为全省唯一进入全国空气质量达标城市行列的市。“商洛蓝”成了商洛的靓丽名片。
  深入实施碧水保卫战。2013年8月,率先在陕南三市启动了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7年又适时启动了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四年行动计划,实施了工业废水及尾矿库治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小流域治理、饮用水源保护等8大类,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项目505个,全面完成了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截至2019年底,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比2015年分别削减6.92%、6.32%。9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10条主要河流22个监控断面稳定达到功能区标准,城市水环境质量连续四年居全省前列,确保了“一江清水供京津”。
  扎实开展净土保卫战。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减排铅、汞、镉、铬、砷474.6公斤,在2013年基础上削减12.7%。完成了23个国家点位土壤采样监测、269家企业及尾矿库地块调查信息采集、150家企业风险筛查纠偏。投入资金6000万元,整治修复污染土壤789亩。在88个镇724个村实施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创建美丽宜居示范村67个。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较十二五增长了3.5%。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提高到14大类23.05万吨,新增了日处理10吨医疗废物高温蒸煮系统,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发挥了积极作用。
  强化监管 高擎执法利剑
  在全省率先推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完成了市、县、镇、村四级网格划分,落实网格监管人员3900名,初步实现了环境监管全覆盖、常态化。严格实施《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立了双随机、网上公示和媒体曝光机制,对污染源监管信息及时公开,对突出环境问题予以曝光,接受社会监督。2016年以来,出动执法人员26462人/次,检查企业7336家/次,实施行政处罚491起,实施按日连续处罚20起、查封扣押195起、停产限产36起、移送公安机关58起、移送司法机关3起,受理办结各类生态环境信访投诉3118件,查处率、办结率均为100%,群众满意率达98%以上,连续四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信访投诉工作先进集体。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整改。围绕中央环保督察、省委环保督察、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以及中省专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督促各级各部门按时限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截至2020年10月底,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11个问题、72件信访件全部整改到位;省委环保督察反馈我市的24个问题整改到位20个,4个按时序进度整改,交办的205件信访件整改到位204件;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我市的9个问题整改到位7个,交办的135件信访件全部整改到位,一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得到解决。
  立足风险防控,强化应急管理。对全市134座尾矿库开展了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编制;对40家重点排污企业开展了环境隐患排查和整治;完成了全市丹江沿线主要河流“一河一策一图”应急预案编制;投资1800多万元建成了市环境应急监控指挥中心并入选全国环境互联网大会十大智慧环保创新案例。
  加强硬件建设,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十三五”以来,全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从2个增加到11个;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从2个增加到9个;市环境监测站监测能力从5大类105项105个参数,扩展到10大类207项585个参数;4个县级环境监测站取得了监测资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初步建成,为日常监管提供了科学依据。
  不负青山绿水、不负人民厚望。绿色商洛高质量发展重任在肩,商洛生态环境事业将站在新的起点上,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谱写商洛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贡献更大环保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