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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12月0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被评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文章字数:451
  本报讯(记者 李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12月1日印发《关于2020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单位)和项目命名的决定》,我市被命名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和“全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示范项目”,柞水县被命名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商南县被命名为“全省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示范项目”。
  据了解,自4月起,省委依法治省办在全省组织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按照“整体推进、兼顾差异,机会均等、自愿参与,权力下放、齐抓共管,创建监管、同步发力”的原则,经过自愿申报、材料初审、实地核查、初审推荐、第三方评估、媒体公示等环节,确定了2020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单位)和项目。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大力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