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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12月1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开展释法明理 促进案件执结
文章字数:721
  本报讯(程光文 蔡宏卫)近日,山阳县人民法院在开展“执行风暴·2020”专项行动中,通过多方合力,成功执结一起“死案”,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交纳案件款15.5万元,胜诉方的权益得到了保护,维护了司法的权威。
  2016年9月19日,被告朱某驾驶小轿车将李某撞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李某丈夫徐某安、其女徐某英、徐某艳、其子徐某文及李某之母刘某娥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判决由人保财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12万元,被告朱某承担29.73万元。判决生效后,人保财险公司履行了判决义务,被告朱某未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法院依法将朱某肇事车辆公开拍卖,获得价款63629元向申请执行人交付。此后,被执行人朱某以没有能力履行判决内容为由长期在西安打工躲避执行,经查朱某老家房屋破旧不堪,暂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一度成为“死案”。针对此情况,为缓解申请人丧失亲人又经济困难的状况,山阳县人民法院积极申请司法救助,鉴于申请人家庭实际状况,同意给予申请人司法救助4万元。
  2020年9月,山阳县人民法院集中开展“执行风暴·2020”专项行动,通过多渠道广泛宣传执行工作态势,执行干警再次来到朱某在其姐姐打工的店里,向其表明案件生效判决必须履行,并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可能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经过反复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姐姐认识到抗拒执行的严重性,愿意拿出15万元帮朱某了结案件。执行法官通过与申请人多次沟通,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和解执行协议:由被执行人一次性给付15.5万元,剩余3.8万元及案件受理费申请人自愿放弃。随后,被执行人朱某的姐姐主动交纳了15.5万元,申请人当场领取了该笔赔偿款,一起多年未结的“死案”经过多方合力得以顺利执结,体现了执行法官司法为民,维护法律权威的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