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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12月1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督查冷链食品防控工作
文章字数:601
  本报讯(杨涛 李一峰)为切实强化监管,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病毒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近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进口冷链食品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督查人员分成四个督查小组,根据中省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全市冷链食品运输、物流、储存、经营、销售、餐饮等环节进行督查。督查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从市外购进的进口冷链食品报告备案情况、索票索证及查验核酸检测报告和货物消毒证明落实情况;二是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单位现有库存的冷链食品全覆盖核酸检测情况;专业冷库库存的冷链食品核酸检测及货物消毒情况;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贮存业务的专业冷库按照要求备案情况;三是涉及冷链食品购进、运输、储存、销售、餐饮等环节直接接触冷链食品从业人员每周开展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情况;冷链食品储存销售场所外环境“每日一消毒”“每两周进行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情况;四是进口冷链食品销售实名登记落实情况;五是各县区对涉及冷链食品运输、物流、生产、经营餐饮单位冷库全面排查情况。
  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督查、情况反馈方式进行。每个县区随机抽查农贸(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冷库、大型餐饮单位均不少于两家;各督查组坚持问题为导向,查看资料与实地检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切实找准各县区、各部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督查工作结束后,各督查组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