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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12月2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柞水开展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试点
文章字数:690
  本报讯(徐怀玉)为进一步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柞水县在全县各镇办各部门开展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试点。
  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由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镇办党委、部门党委(党组)具体实施,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办负责统筹指导。点评采取“条块结合、下点一级”的方式进行,县级党委(党组)书记每半年主持召开会议,对本级部门和下一级党委政府法治工作进行集中点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镇办党(工)委书记每半年主持召开会议,对所属单位党组织开展法治工作情况进行集中点评。
  12月23日,柞水县召开了全县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会议,下梁镇、凤凰镇、发改局、自然资源局、环境局等6个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就本年度法治工作情况进行了报告,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进行了现场点评,肯定了各单位法治工作取得的成绩,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县委书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主任就抓好全县法治工作进行了强调,要求全县各镇办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要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做到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推行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将进一步推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工作职责,提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水平,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是推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将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治工作的满意度,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柞水的一个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