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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1月0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读书忆趣
文章字数:1089
  刘春荣
  小时候父亲曾对我说,人这一辈子啥都是别人的,唯有把书读到肚子里那才是自己的。那个时候我虽听不懂父亲这句话的意思,可懵懵懂懂的知道一点:多读书没错。于是就在我上三年级的时候经常把父亲放在窗台上那一长行书,偷偷翻下来似懂非懂地读,不认得的字就稀里糊涂一带而过。家里的书读完了,就到外面去借书看。记得借读的第一本书是《林海雪原》,感觉书上的景物描写和人物描写词语很优美,写作文时还可以抄。于是就找来废纸本子把那些优美的词语抄下来,再后来就用黑纸锥一个两指厚的本子,把自己认为好的词句、优美的段落抄下来,然后利用早读时背一些。那个本子现在还在老家的一个纸箱里撂着,偶尔回家翻看时还觉得挺有意思。时至今日,我依然在办公桌上和家里的床头柜子上放着笔和本子,把自己在电脑上、报纸上、书本上看到的好诗句、精彩片段、富有哲理或启示的字句抄下来,这样啥时候想起来就翻出来读一下,让自己心情愉悦、忘却烦恼、开心生活。
  最难忘那挂在半墙上的煤油灯。小时候晚上经常趴在被窝里借着如豆的煤油灯偷偷看书,看书入迷,不知不觉间进入了梦乡,父亲就过来帮我把灯吹灭。特别是冬天起夜披衣服时,不慎就把那堆放在土炕边的煤油灯给打翻了,煤油不是洒在衣服上,就是倒在棉被或者地上。为防止这些事发生,父亲就想了一个办法,在土炕边的土墙上钉了一根钉子,在煤油灯瓶子口上拴根细铁丝挽个圈,把煤油灯挂在半墙上的钉子上。这样晚上读书时间再久,也不用担心把煤油灯打翻了。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对读书的欲望也越来越强烈了,除到外面借人家的书和与人交换书读外,自己还想尽办法弄钱买书获得与人交换读书的资本。弄钱的法子是从家里偷鸡蛋拿到合作社卖钱,或到对面的南坡挖药材卖钱买书。记得我买的第一本小人书是《智取威虎山》,第一本小说是《春潮急》。
  有一次课堂上正低头看丁玲的小说《太阳照在桑干河上》,老师来到我身边,我竟毫无察觉,被老师把书收走了。下课后,我偷偷跟在老师后面,趁老师去厕所的机会又把书偷了回来。过了一段时间,又去找老师索要,老师找不到那本书,还赔了我一本《沸腾的群山》第二部。今天想来,真的为自己的做法而后悔。
  读书成了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习惯。参加工作后,我被分配到离家几十里路的大山里,就是那些书伴随着我走过一个又一个春秋,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漫漫长夜。如今退休了,尽管视力下降,但一日不读书报,不在电脑上浏览美文,不抄一些优美词句,心里就像有虫子撕咬,痒痒难受。除此之外,每年还坚持至少读两本书,做一些自己觉得有用的笔记。书,是我生活中最忠实的朋友和伴侣、情人,它不仅填充了我生活中的寂寞时光,也让我感受到了生活的温馨和人生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