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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1月1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健全机构有保障 夯实责任保实效
全市推进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建设
文章字数:1205
  本报讯(李斌)近年来,我市以保护发展森林等生态资源为目的,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两手抓、两不误,构建党委领导、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调、全域覆盖、源头治理的森林资源管理工作长效机制,积极当好秦岭生态卫士,不断推进林长制改革试点、森林城市创建巩固和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为省上提出的陕南城市森林化、“陕西绿”、“陕西美”贡献了商洛力量。
  生态美一直是商洛的优势,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建设,坚持高起点、严要求、细落实、严奖惩。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多次专题听取林业部门专题汇报,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安排,为全市森林资源安全做好组织保障。坚持每年组织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和查处了一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去年以来,扎实组织开展打击整治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市委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工作专班,以专项打击为重点,强化社会化管控和宣传,震慑了犯罪,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市政府成立考察组,赴安徽滁州、陕西咸阳考察学习,回来后立即组织在柞水县开展试点工作,市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听取试点工作汇报,为在全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奠定了基础。
  机构改革后市县区林业部门机构基本保持不变,镇办林业站撤并之后基层工作力量削弱,市林业局通过积极汇报沟通协调,取得了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大部分县区在镇办设立了林业分站,明确了干部力量,进一步加强了基层工作力量。形成了市、县、镇、村、组五级网络保护体系,基本实现了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守护着全市2539万亩森林资源的安全,推动着林业事业健康发展,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了主力军和先锋队的作用。
  为了积极改变一直以来林业部门单兵作战力量弱的问题,积极谋划市域内森林保护发展整体工作,做好政府的参谋助手,组建了森林资源专项整治协调工作机构、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专项行动工作专班,成立林长制会议制度。通过林长制的试点成功和全面推进,体现了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密切配合,进一步形成了跨部门协作体系,将林业部门的“单打独斗”转变为部门联动的“大合唱”,构建了林业事业大保护、大发展的良好格局。
  我市先后制定了《商洛市林地林木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办法》《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制》《商洛市森林资源管理督查办法》《专项行动案件验收销号办法》等,将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县区、镇办年度目标责任管理,严格考核奖惩。按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主要责任人,林业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的要求,明确和落实了政府、林业部门的责任,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以及基层村组就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市上对县区每半年督查一次,县区对镇办每季度检查一次,镇办对村组社区每月至少检查一次,这些制度、办法的出台,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