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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1月1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强化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工作
文章字数:964
  本报讯(全军 陈丹娅)近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审批局转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的通知》,细化落实18项便利市场主体服务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支持和促进全市市场主体发展。
  政策学习到位,准确理解改革要求。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提升信息化水平统一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注销清算组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的决策部署,深刻领会市场主体登记注销便利化政策要求,坚持问需于企、问计于企,倾听企业诉求,第一时间回应市场主体的意见和建议,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政策可行性,把各项工作任务做细做实,确保改革精神不走样、不折扣,不断增强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
  规范行政到位,营造公平透明的准入环境。坚持依法规范行政,登记机关不得擅自推论、延伸、扩大和增加对相关条文的解释,增加市场主体负担;不得擅自设置或变相增加审批、备案环节事项;不得擅自增设条件、标准,提高准入门槛;不得擅自增加申请文书和材料,做到文书材料相同、办理程序相同、审查标准相同,不断优化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营造公平透明的准入环境。
  保障措施到位,支持企业进一步创新发展。为简化企业名称登记流程、解决“起名难”问题,全省推行名称登记告知承诺制,企业名称网上实现自主选用、自主申报,企业对所提交申请文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作出相应的信用承诺。在同一县区设立分支机构或经营场所的,可以在申请市场主体登记时备案经营场所,不需要再单独申请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稳步释放住所资源,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同时,完善公示系统功能,优化企业注销程序,加快市场主体合法有序退出,进一步方便企业在线办事。
  政策宣传到位,统筹推进登记便利化工作。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宣传形式,加强市场主体登记政策解读和宣传报道,增强政策可行性,让企业群众充分知晓便利化改革措施,营造良好环境,确保工作实效。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政策协同和工作衔接,积极创造条件,加快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充分发挥“一网通办”系统作用,抓好本系统、本部门有关工作任务的落实,做到“审批不见面,服务看得见”。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准确掌握业务流程和办理方法,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