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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3月1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州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
文章字数:414
  本报讯(李鹏涛周琳)3月16日,笔者从商州区纪委监委了解到,为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商州区向镇办派驻监察组,把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切实做到监察工作无盲区、无死角、全覆盖。
  商州区在完成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拓展改革成果,着力推动资源再整合、力量再下沉,探索推进监察职能向镇办延伸。按照机构、领导职数、编制三个不增加原则,分别向18个镇办派驻监察组,与镇办纪委合署办公,组长由纪委书记兼任,明确镇办配备2至3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通过此项措施,使分散的监督力量有效集中整合,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为进一步延伸监督触角,在村一级设立监察联络员273人,原则上由村(居)监委会主任或监委委员担任,由镇办纪委(工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主要职责是收集本村(社区)群众反映的意见,发现上报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向群众宣传党的惠农惠民政策、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充实和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力量,把纪检监察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