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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4月3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柞水司法局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
文章字数:823
  本报讯(樊巧玲)近期,柞水县司法局以“学习秦岭保护条例、当好秦岭生态卫士”为主题,扎实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系列活动,掀起学习宣传贯彻《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新高潮。
  组建秦岭保护政策宣讲团。抽调13名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建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宣讲团,联合县委宣传部于3月22日至26日分别到全县9个镇办开展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宣讲活动。宣讲团成员分别从《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立法背景、修改过程、新条例的主要内容等方面,结合柞水县发生的典型案例采取以案说法的方式为广大镇村干部全面深入讲解了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相关知识,教育广大镇村干部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恪尽职守,当好秦岭生态卫士,受教育镇村干部2000多人次。
  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志愿服务活动。先后组织“法律专家志愿服务队”成员到牛背梁国家森林公园、东坡森林公园等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志愿服务活动。服务队成员身体力行积极主动清理公园、河道垃圾,并向过往群众发放《环境保护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倡议书》等宣传资料2000多份。3月12日,组织志愿者到下梁镇开展了义务植树活动,激发了志愿者们热爱大秦岭、保护大秦岭的思想自觉。
  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活动。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宣传纳入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科技之春”宣传月、“国家安全日”宣传等活动,扎实开展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4月19日,县司法局联合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发改局等30多个单位在县迎春广场开展了“秦岭生态卫士行动日”专项法治宣传活动,为过往群众发放《野生动物保护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现场摆放的工作展板直观引导广大群众自觉维护生态环境,增强环保意识。同时,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以及户外LED宣传屏、宣传栏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宣传,增加了宣传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