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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5月1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商洛市动员会在商洛召开
文章字数:1296
    本报讯(记者 李敏)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商洛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5月10日,督察进驻动员会在商洛市召开,督察组组长郭勇格、副组长张金东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作了讲话,商洛市委书记郭永红进行了动员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郑光照主持会议。
  郭勇格强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制度安排,是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高度重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刘国中书记和赵一德省长多次指出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今年1月27日,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制定印发《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从体制、机制上完善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体系。
  郭勇格指出,本次督察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精准、科学、依法督察,将重点督察商洛市县(区)党委、政府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推进、“一山一水一平原”重点生态环境保护、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情况等五个方面内容,重点了解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责任落实,以及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重点检查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规划标准的具体执行情况;重点督察污染防治攻坚战,特别是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任务推进实施情况和第一轮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重点督办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在此基础上,坚决查处生态环境保护不作为、乱作为和不担当、不碰硬问题,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
  郭永红表示,开展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既是体现了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的强烈政治担当,也是省委、省政府对商洛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次全面检查。全市上下要扛牢政治责任,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各项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各项要求上来。要全力支持配合,主动接受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肃认真的态度,保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有力有序开展。要坚持常态长效、不折不扣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要注重成果转化,以更大劲头推动绿色循环发展迈出新步伐。
  会上,张金东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等工作提出了要求。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商洛市有关领导同志等参加会议。商洛市各县区党政领导同志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列席会议。
  根据督察工作安排,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时间为1个月,督察进驻期间全程接受广大群众的投诉举报。投诉受理专项电话:0914-2992675,邮政信箱:商洛市A004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至6月8日每天8:00-20:00。根据督察组职责,督察组主要受理商洛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投诉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商洛市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