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1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领鸺鹠幼鸟落入农家被救助
文章字数:463
 


  6月3日上午,柞水县公安局红岩寺派出所所长朱海波获悉驻地一家农户捡到一只小猫头鹰,立即给柞水县野生动物保护站打救助电话,并亲自驾车把小猫头鹰送到县野生动物保护站。
  经过野生动物专家鉴定,这是一只今春初生的领鸺鹠幼鸟,是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幼鸟身上有参差不齐的新生飞羽,没有明显伤痕,判断可能是因为初试飞时,体力不支滑翔掉落,亲鸟无法帮助其回到巢穴,失落在农家院子里。“鸺鹠”指的是一种小型猫头鹰,在鸟类分类学上单有一个鸺鹠属,属于鸮[xiāo]形目鸱[chī]鸮科(鸮泛指各种猫头鹰)。鸺鹠属有13种,领鸺鹠位列其中,是中国分布的3种鸺鹠之一,陕西是它的分布区。
  野生动保站安排干部方鹏进行专门照顾,买来肉切碎喂食,并及时供应水。6月7日,这只小领鸺鹠身上的飞羽已经快要长齐,在室内到处飞翔,不时栖息在栏杆上观望窗外。看到小鸟能自由飞翔,野生动保站决定放飞。干部朱仁琴把小鸟送到县城东坡森林公园进行放飞时,因几天和人接触,受到很好的照顾,小领鸺鹠在山坡上久久不愿离开。经过再三驱赶,小鸟才恋恋不舍地飞上枝头,消失在森林里。
  (宋奇瑞 张萍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