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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8月0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洛南抗洪救灾八条措施促“两个作用”发挥
文章字数:646
  本报讯(寇鑫 杨斌)7月23日,洛南县出台《强化党建引领奋力抗洪救灾八条措施》,促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抗洪救灾中充分发挥坚强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为坚决打赢抗洪救灾硬仗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八条措施分别是:落实抗洪救灾第一责任,全县各级领导干部通过划片包干、夯实责任,以上率下、靠前指挥,吃住到村,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救灾工作;筑牢抗洪救灾坚强堡垒,以党支部为主导,组建临时党组织和“党员志愿服务队”“党员应急抢险队”,组成抗洪突击队、赈灾互助队,带领群众全力抗洪救灾;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做到带头抗洪抢险、带头排查救灾、带头服务群众,在抗洪救灾、恢复生产、维护稳定等方面发挥表率作用;动员干部队伍尽锐出战,第一书记、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村组干部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深入一线抢险救灾,与受灾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实现受灾群众走访、排查、安置“三个全覆盖”;启动困难群众救助机制,对受灾的困难党员和群众全面摸底、及时救助,送去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动员社会各界踊跃捐款,向社会各界发出倡议,动员干部职工开展不少于日基本工资的“一日捐”活动,全力支持抗洪救灾工作;宣传抗洪救灾先进典型,对抗洪救灾中涌现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先进典型进行宣传表彰,营造不畏艰险、敢于胜利、奋勇争先的浓厚氛围。制定鼓励追责办法,在抗洪救灾一线发现、考验入党积极分子和优秀干部,对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及时发展入党或提拔重用、晋升职级;对在抗洪救灾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的,及时批评教育;对擅离职守、失职渎职的,顶格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