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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8月0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流动仲裁庭让群众维权少跑路
文章字数:350
  本报讯(姚松)“流动仲裁庭让我在家门口就达成了和解,真的非常感谢你们!”近日,卫先生拿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协议书后高兴地说。
  市某单位因将保洁、门卫等后勤业务交由劳务派遣公司提供服务,因解除劳动关系引发争议。6名劳动者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依法受理后,本着依法、妥善、稳定的原则,积极与当事人原单位沟通协调,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决定将仲裁庭“流动”到某单位审理。最终,双方当事人现场签订了和解协议。
  今年以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以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努力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目标,大胆创新,成立流动仲裁庭,主动对接用工企业,开展送法上门等活动,让群众维权少跑路,节省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维权成本,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