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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8月0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推进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
文章字数:556
  本报讯(龙卫志 闵妮)近日,我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未在6月30日前年报的24173户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状态),其中企业58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89户、个体工商户23497户。
  据悉,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和有其他失信记录的市场主体(企业、个体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将受到失信联合惩戒,在登记注册、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被限制或禁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三年,仍没有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企业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如企业五年内不能申请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也将任职受限,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在年报工作的基础上,商洛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结合年报公示情况,依法开展长期停业未经营的“僵尸企业”清理吊销工作,通过“清理吊销一批、规范一批、唤醒一批”,有效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激发企业活力,净化市场环境。截至7月20日,全市今年已吊销市场主体营业执照970户,其中企业527户、个体工商户42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0户。自2015年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全市累计吊销营业执照4686户。
  下一步,我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企业充分认识年报公示的意义和作用,增强“依法年报,诚信公示”的意识,提高企业年报公示的自觉性,进一步规范经营,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和良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