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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8月1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印发《法治商洛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
文章字数:653
  本报讯(记者 李亮)近日,市委印发了《法治商洛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规划》)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实施规划》指出,制定“十四五”时期商洛法治建设实施规划,对于充分发挥法治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推进更高水平法治商洛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我市法治社会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市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协调推进,宪法全面贯彻实施,法规规章体系更加完善,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更加科学有效,尚法守制、公平正义、诚信文明、安定有序的依法治市新格局初步形成,更高水平法治商洛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实施规划》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逻辑主线,包括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健全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建设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健全完善法治监督体系、建设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强化党内法规制度落实、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等八大部分19项内容。
  《实施规划》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以解决全市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商洛,为推动商洛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