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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10月0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1960—1965年 商洛贯彻落实国民经济调整政策
文章字数:1627
  1960年11月3日,党中央发出《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即“十二条”),要求全党用最大努力来坚持纠正“共产风”,重申“三级”所有(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队(生产队)为基础,是现阶段人民公社的根本制度。11月22日地委召开电话会议,传达中央“十二条”精神,并要求各级干部认真学习政策,“下决心纠正错误,纠正‘共产风’”。会后,全区农村通过贯彻执行“十二条”,开始纠正“共产风”、浮夸风和瞎指挥,维护人民公社集体所有制,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朝着较好的方向发展。
  1961年1月,党的八届九中全会正式决定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国民经济建设由“大跃进”转入调整阶段。3月地委召开全委(扩大)会议,传达贯彻党的八届九中全会精神,通过《关于农村整风整社和若干政策问题的讨论纪要》,对全区整风整社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会后,从1961年4月起到1962年春,全区分期分批开展整风整社工作,对遏制“共产风”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与此同时,地委采取调整农村生产关系、缩短基本建设战线、增加生活资料生产、稳定市场等措施,使全区国民经济得到比较顺利的恢复和发展。
  1961年3月23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认真进行调查工作问题给各中央局,各省、市、区党委的一封信》,并附有毛泽东多年前写的《关于调查工作》一文,要求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并强调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是领导工作的首要任务。地委随即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委,专区各部委、各党委、党组坚决贯彻执行,并订出具体计划,组织人力,立即开展调查研究工作。《通知》发出后,地委领导带头深入各县公社就农业生产、发展畜牧业、社员家庭副业、“三包一奖”经营管理、农副产品派购、农村集市贸易等进行专题调查,各部门亦结合本职业务开展调查研究,解决存在问题,促进工作的进一步开展。6月15日地委根据调查资料,对调查研究工作进行总结,在执行党的“多种多收与高产多收同时并举”方针方面,研究提出“上山、下河、入林、进沟”的措施;在发展林业生产中,结合全区实际,提出“木本油料上山”等措施。开展调查研究,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能够及时了解真实情况,有力地推动了党的经济政策的调整。
  1961年6月15日,中央发出《关于讨论和试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的指示》,提出“为着发扬民主,有必要对于最近几年来受过批判和处分的干部和党员,实事求是地加以甄别。”9月18日,地委成立甄别工作领导小组。甄别工作从1961年10月开始至1963年6月结束。在甄别工作中,对1958年至1961年以来处理的21543名党员干部进行调查落实,甄别出部分错误的5842名,全错全纠平反的8494人。甄别工作,加强了党内外团结,改善了党群关系,调动了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发展。
  1961年8月29日,地委根据省委《关于调整农村人民公社规模的方案》和省人委关于调整全省市县行政规划的相关指示精神,发出《关于调整县、社行政区划的通知》,将商洛5个县68个公社调整为7个县36个区工委280个公社,恢复丹凤、柞水两个县委、县人委。9月1日正式开始办公。
  1962年5月20日,《人民日报》以《踏实的步伐》为题,报道了商洛“每户种一升核桃”运动的始末,向全国人民介绍商洛地区种植核桃工作中取得的突出成绩和工作方法,再次将商洛核桃经验推向全国。
  1963年4月12日,地委发出《关于在全党全民中开展“向雷锋同志学习”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响应毛泽东“向雷锋同志学习”的号召。雷锋做为一个时代的楷模,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极大地激发了广大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推动了全社会良好道德风尚的形成。
  1965年2月,电子工业部所辖国营华电材料厂迁入洛南县尖角乡樊湾村,成为“三线”建设时期迁入洛南县的首家国营国防企业。
  1965年3月3日,地委决定在全区开展“农业学大寨”群众运动。决定发出后,全区各地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改造河滩修农田,封沟打坝修梯田,同时因地制宜地开展以营造经济林为中心的多种经营活动,对推动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起到一定的作用。(市党史研究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