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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两名办案人员获国家版权局表彰
文章字数:460
  本报讯(马翠芳)日前,国家版权局下发了《关于奖励2020年度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第三批)的决定》,我市丹凤县王某侵犯美术作品著作权案专案组的鲁青合、曾敏红荣获全国“2020年度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个人称号”。
  2020年5月20日,丹凤县文旅局接到丹凤县教育局印刷厂举报称,西安市临潼区西泉街办文豪印刷厂印刷并销售的“英才”系列作业本,与丹凤县教育局印刷厂“育英”系列作业本封面、封底、外形式样、美术图案高度相仿,侵犯了该厂著作权。丹凤县文旅局依法成立了丹凤县5·20王某侵犯美术作品著作权案专案组。6月8日,经省市版权部门协调,商洛、西安两地公安、文化部门同步开展异地联合执法收网行动。经查,涉案人王某制作、出售假冒作业本6万本,涉案价值人民币4.4万元。丹凤县文旅局依照相关规定,依法没收侵权盗版“英才”系列作业本47837本,没收当事人王某违法所得12887.5元,并处罚款12887.5元。
  时任丹凤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队长鲁青合承担了该案统筹协调立案查处等工作,队员曾敏红积极参与案件查处,推动了案件的快查快办、圆满结案。该案被列为2020年陕西省打击侵权假冒十大典型案例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