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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10月3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北京启动3至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文章字数:550
  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记者侠克) 北京市28日正式启动3至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接种人群包括在校(园)学生和非在校(园)人群,接种者需年满3周岁。曾经感染过新冠病毒的儿童,可在感染6个月后接种1剂新冠病毒疫苗。
  据介绍,新冠病毒疫苗原则上不能与其他疫苗,包括免疫规划疫苗同时接种,接种需要间隔14天以上。接种应优先保障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在特殊情况下,比如受种者遇到动物致伤或者出现外伤,应不考虑时间间隔,及时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免疫球蛋白等。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情况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征、脱髓鞘疾病等);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监护人需提前了解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相关知识,携带好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户口本等)以及儿童《预防接种证》前往接种门诊,避免儿童空腹、劳累。接种前监护人和儿童应当充分了解《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如实告知健康状况,配合做好健康问询和知情告知,通过医生评估且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才能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