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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11月0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1982年至1987年商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展开
文章字数:1671
  1982年9月1日至11日,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会议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崭新命题,提出全面开创新局面的奋斗纲领。11月4日至9日,地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结合商洛实际,最终确定到20世纪末全区工农业生产总值翻两番的战略目标,即工农业生产总值由1980年的4.98亿元,到2000年达到20亿元,年递增率为7.2%。同时,会议确定多种经营和以多种经营为主的加工业为主攻方向,以多种经营为主的农业、以农副产品加工和有色金属采制为主的工业、以社队道路为主的山区道路建设、以培养多种经营和加工业人才为主的科学教育事业为战略重点。会议体现了在十二大精神指引下,地委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认识的不断深化,为改革开放特别是农村改革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基础。
  1983年3月,根据1982年全国人大五届五次会议通过的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出改变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设立乡政府作为基层政权等相关规定,全区政社分设建立乡政府工作在洛南县开始试点。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改革公社体制,实行党政企分设,建立乡政府;大队改为行政村,建立村民委员会,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1984年2月16日,在总结洛南试点经验基础上,地委、行署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设建立乡政府工作的安排意见》,全面开展政社分设工作。截至1984年年底,全地区县、区、乡行政机构调整为7个县人民政府、57个区(镇)公所,359个乡(镇)人民政府、2859个村民委员会。
  1984年1月25日至27日,地委、行署召开农村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精神,提出农村工作要紧紧抓住经济改革中心总揽全局,同时对稳定完善生产责任制、发展农村商品经济、抓好多种经营基地建设等提出具体办法和任务要求。4月26日,地委、行署发出《关于贯彻中央[1984]1号文件中有关农村几项政策问题的具体规定》,结合商洛实际,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多种经营等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全区以落实和巩固各种责任制为主的农村改革进一步得到发展。
  1984年7月1日至6日,地委、行署召开乡镇企业会议,提出在发展乡镇工业上,要实现发展速度和经济效益“两个突破”,劳动力结构、农业生产结构和分配结构“三个巨变”。本次会议是我区经济建设由“以林牧为主”进一步转向综合经营、全面发展的新的转折点,此后全区农业经济发展逐步向“以农村工业、多种经营为两翼的‘鸟型结构’模式”过渡。
  1985年1月15日,地委根据中央、省委关于第二期整党的安排部署,结合商洛实际情况制订出《关于全区整党实施方案》。全区整党工作以“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为基本任务,从1985年3月开始,到1987年6月结束。参加整党的党委474个,党组85个,党总支177个,党支部5424个,党员77374名。通过整党,加强了党的组织建设,使全区广大党员普遍受到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促进了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工作的全面开展。
  1985年9月7日,地委、行署召开农业会议,提出1985年全区农村工作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第二步改革,有计划有步骤地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商品畜牧业,加强科技服务,继续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进一步发展合作经济组织。
  1985年10月22日至2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在商洛视察工作。
  1986年7月中旬,地委根据《关于在全区开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观念教育的意见》,在召开的全区乡(镇)书记会议上对商品经济观念教育工作做出具体部署。
  1987年1月22日,地委为进一步学习宣传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发出《商洛地区1987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点》,要求突出抓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在政治思想文化领域深入批判资产阶级自由化,坚持改革、开放,突出抓好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观念教育,动员全区人民艰苦奋斗,扎扎实实改变贫穷落后面貌。
  1987年2月25日,地委发出《关于贯彻今年中央五号文件,搞好农村改革的通知》(中央五号文件即《把农村改革引向深入》)。4月13日至17日,地委召开县委书记会议,提出全区农村改革应本着充实、巩固、配套、提高的办法进行,要求各级党委提高认识,明确农村工作主题,切实抓好健全农村服务体系和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完善工作,大力发展庭院经济。(市委党史研究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