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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12月0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柞水全面推行林长制
文章字数:462
  本报讯 (杨春苗)今年以来,柞水县以推行林长制为抓手,着力构建“责任在县、运行在镇办、管理在村(社区)”的森林资源管理新机制,林长制工作取得了长效进展。
  该县建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第一总林长、县长任总林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总督察长、县林业局和生态环境局局长任督察长的工作体系,全县共确定县级林长12名、镇级林长18名、村级林长162名,县、镇、村(社区)三级林长组织机构建立到位。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了县、镇、村(社区)三级林长的职责和任务,制定下发了柞水县林长制《会议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工作通报制度》和《林长考核办法》《林长考核细则和评分标准》等制度措施,责任明晰、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林长制责任体系基本形成。
  全年实施林业重点项目5个,造林绿化3.2万亩。建设有害生物检疫点23个,完成林木防治面积3.9万亩。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案件98起,刑拘9人、罚款125.38万元,林业资源管护水平明显加强。广泛宣传推行林长制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先后发放护林明白卡1.6万份、宣传彩页2.5万份、标语120多条,全社会对林长制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