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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12月2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山阳县创新实施集体资金 补助居民养老保险
文章字数:646
  本报讯 (刘章吉)为不断健全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山阳县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工作要求,积极探索拓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金筹集渠道,试点推行集体经济资金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增加个人养老保险金账户积累,提高养老待遇水平,不断提升广大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积极探索,科学论证。县人社局积极探索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议、实地考察论证、征求意见建议等方式,在城关街办西关社区、卜吉河社区先行开展试点。
  完善机制,稳步推进。县人社局及时成立了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了《山阳县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相关政策依据、制度框架、方法步骤和方向指引。
  一村一策,广集民意。针对村(社区)具体情况不同,采取由村民委员会自主召开村民会议协商,集体决策村集体经济收益用于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标准和办法。西关社区出资17.22万元,为已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每人补助资金200元,对已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60周岁以上已享受待遇人员,每人补助200元。卜吉河社区出资5.79万元,对已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每人补助资金100元。
  以点带面,稳步实施。山阳县试点实施的村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和认可。后续,全县将充分利用试点成果,不断扩大试点范围,积极探索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提供补助资助,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水平,全力助推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