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2022年02月1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男子非法销售散装汽油被刑拘
文章字数:541
  本报讯 (周亚军)近日,公安商州分局夜村派出所查获一起涉嫌危险作业案,两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2月12日12时许,夜村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在夜村街道一农户院子里,有一男子用改装的面包车储存大量散装汽油,正在给几辆摩托车加汽油,民警立即扣押车辆,将涉案嫌疑人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经查,从2021年11月至2022年2月12日期间,该男子(何某)为非法获取利润,在不符合相关经营条件,未取得营业执照及相关部门行政许可的情况下,私自将简易储油箱焊接在陕HY09XX车内,并安装加油机,将改装面包车停在丹江河堤及李某志院内,并雇佣李某志将汽油零售给周边摩托车及私家车车主。何某、李某志到案后对其销售散装汽油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何某、李某志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涉嫌危险作业罪。目前,何某、李某志两人已被公安商州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商州公安提醒:成品油是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从事成品油生产、买卖、加工、运输、储存等行业,必须经过政府许可并办理相关资质。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私自从事此类行业,购置成品油要到正规的加油站点。非法储存、买卖散装油安全隐患极大,一经发现,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并积极提供违法线索,共同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