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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3月0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提高地方志工作质量
文章字数:521
  本报讯 (记者 刘 媛)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要高度重视修史修志,把历史智慧告诉人们”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市地方志工作质量。2月24日,我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地方志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级各相关单位围绕打造“一都四区”总目标,充分发挥地方志存史镜鉴、资政辅治、教化育人作用,不断提高志鉴编修质量,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全市地方志事业再上新台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通知指出,要聚焦主责主业,推进地方志法治化建设,规范地方志书审验流程,推进综合年鉴全覆盖,加强资料收集整理常态化,提升志鉴修编质量。要深入挖掘资源,积极融入资政文化服务,充分发挥方志存史价值,深入开展读志用志活动,促进方志成果走向大众,增强百姓文化获得感,进一步提升服务中心质量。要传承方志文化,着力推进方志馆建设,完善方志信息化建设,构建方志智能化服务平台,稳步提升平台建设质量。要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强化学术交流,着力培养一批理论精通、业务精湛的方志学科带头人,探索建立方志专家库,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地方志工作,坚持依法治志,强化工作保障,建立督查通报机制,确保修志质量和进度,推动多出精品和佳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