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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3月1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山阳检察干警签订文明实践承诺书
文章字数:384
  本报讯 (通讯员 杨 钊)为深入推进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深化文明实践行动,3月14日,山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全体干警签订《干警文明行为规范承诺书》。
  《干警文明行为规范承诺书》由自觉遵守文明交通、自觉遵守文明餐桌、自觉遵守文明上网、自觉遵守文明旅游4部分组成,对4种文明行为进行了细化,旨在教育引导全体干警讲文明话、做文明事、当文明人,引领城市文明新风尚。动员全体干警自觉革除不文明行为和不良习惯,激发干警讲文明、树新风的责任感和荣誉感,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社会。
  通过签订承诺书,全体干警对文明行为有了深刻的认识,纷纷表示要将开展文明实践活动与日常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检察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检察队伍建设、党员教育管理等结合起来,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要以身作则,带头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力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弘扬文明风尚、共筑时代新风,争做新时代文明检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