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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3月2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镇安检察院用镜头记录办案全过程
文章字数:510
  本报讯 (通讯员 隆 悦)3月17日,镇安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信用卡诈骗案、一起故意伤害案、一起涉黑遗留案件开展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双录”工作。实施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将认罪认罚全过程记录在镜头下,确保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以及合法性。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依法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提升办案质效。镇安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根据规定,向犯罪嫌疑人告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规定、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以及签署后反悔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对审查起诉认定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适用程序等进行充分说明。随后,检察官解答了犯罪嫌疑人的疑问、听取了犯罪嫌疑人和辩护人的意见。犯罪嫌疑人对定案的主要事实、证据、涉嫌的罪名及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均表示无异议。最后,在值班律师或辩护人的见证下,三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当场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下一步,镇安县人民检察院将常态化开展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实现认罪认罚案件录音录像全覆盖,使认罪认罚全过程有证可查、有据可依,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和辩护人的诉讼权利,确保每一起认罪认罚案件的真实性、自愿性、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