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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3月2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年度报告
文章字数:3402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规定,现将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全市设1个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商洛中心”),下设8个管理部。从业人员117人,其中,在编117人,非在编0人。
  (二)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和人民银行负责对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设立住房公积金监管处,负责辖区住房公积金日常监管工作。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1年,新开户单位167家,净增单位13家;新开户职工6628人,净增职工161人;实缴单位2398家,实缴职工95892人,缴存额121211.30万元,分别同比增长0.55%、0.17%、下降13.93%。2021年末,缴存总额1087016.04万元,同比增长12.55%;缴存余额538325.20万元,同比增长3.66%。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7家。
  (二)提取:2021年,20187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02199.37万元,同比增长32.04%;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84.31%,比上年增加29.35个百分点。2021年末,提取总额548690.84万元,同比增长22.89%。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5万元。
  2021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555笔111916万元,分别同比增长66.77%、98.48%。回收个人住房贷款43020.33万元。
  2021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3344笔734161.90万元,贷款余额339223.88万元,同比分别增长6.53%、18.74%、25.49%。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3.01%,比上年增长10.96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4家。
  2.异地贷款:2021年,发放异地贷款176笔7544万元。
  2021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0952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0327.29万元。
  (四)购买国债:无。
  (五)融资:无。
  (六)资金存储: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206896.17万元。其中,活期20896.17万元,1年(含)以下定期0万元,1年以上定期186000万元。
  (七)资金运用率: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63.01%,比上年增长10.96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1年,业务收入19319.56万元,同比增长11.27%。其中,存款利息8172.38万元,增值收益存款利息1129.07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0012.41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5.70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1年,业务支出7758.13万元,同比增长5.52%。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7732.80万元,归集手续费支出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25.15万元,其他支出0.18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1年,增值收益11561.43万元,同比增长15.49%;增值收益率2.21%,比上年增长0.15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1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3392.24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092.0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077.19万元。
  2021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292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517.99万元。
  2021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总额18257.26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4629.25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1年管理费用支出1590.55万元,同比下降16.86%,其中人员经费1248.25万元,公用经费256.70万元,专项经费85.60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1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71.65万元,逾期率0.21‰。
  2021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3392.24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3.68万元。2021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8234.02万元,占个人贷款余额的5.38%,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39%。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无历史遗留风险资产。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21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0.55%、0.17%、下降13.93%。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85.36%,国有企业占7.05%,城镇集体企业占1.67%,外商投资企业占0.3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0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62%,个人自愿缴存占0.50%,其他占0.43%。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80.14%,国有企业占14.46%,城镇集体企业占1.58%,外商投资企业占0.2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4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31%,个人自愿缴存占0.75%,其他占0.09%;中收入占100%。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4.91%,国有企业占14.50%,城镇集体企业占1.82%,外商投资企业占0.4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7.3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77%,个人自愿缴存占9.76%,其他占0.38%;中收入占100%。
  (二)提取业务:2021年,20187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02199.37万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9.85%(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58.60%,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20.44%,租赁住房占0.81%);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0.15%(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5.8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15%,死亡或宣告死亡占0.81%,其他占2.37%)。
  提取职工中,中收入占100%。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1年,支持职工购建房53.35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64.62%,比上年同期增长3.71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约2797.91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43%,90-144(含)平方米占67.71%,144平方米以上占29.86%。购买新房占98.32%,购买二手房占0.6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90%,其他占0.15%。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16.08%,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83.80%,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12%。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4.46%,30岁-40岁(含)占40.31%,40岁-50岁(含)占25.09%,50岁以上占10.14%;首次申请贷款占82.97%,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7.03%;中收入占100%。
  2.异地贷款:2021年,发放异地贷款176笔7544万元。2021年末,累计发放异地贷款268笔10952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0327.29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无。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
  (四)住房贡献率:2021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59.66%,比上年增长82.74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包括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等;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
  1.商洛中心下发《关于提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额度的通知》(商政金发〔2021〕1号)文件,将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65万元。
  2.商洛中心下发《关于暂停装修等提取业务通知》(商政金发〔2021〕2号)文件,调整了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有关政策。
  3.商洛中心下发《关于2021-2022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事项的通知》(商政金发〔2021〕26号)文件,规范了公积金缴存基数。
  (二)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情况,服务网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等。
  一是优服务。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商洛中心持续开展“三制三公开三亮明”承诺服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到服务大厅“坐窗口、听民意、解民忧”活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努力兑现“群众有需求,我们有行动”的服务承诺,获得群众好评。二是减材料。优化业务流程,以“无纸化”办公为依托,取消了《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退休提取、还公积金贷款提取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大数据”建设为依托,取消证明材料11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3项。三是简流程。推行企业登记与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一网通办”,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流程,精简企业开办环节,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四是抓“通办”。积极推进“全市通办”和“跨省通办”业务,按要求实现了缴存登记开户、信息变更、购房提取、退休提取等事项的“全市通办”和“全程网办”,提前完成住建部要求的8项“跨省通办”高频事项,在服务大厅设立“代收代办”专窗,有效解决了群众异地办事“多地跑、折返跑”的难题,综合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商洛推行公积金业务办理“跨省如同城”被评为全市2021年度行政审批服务“十大典型案例”。
  (三)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包括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情况,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情况等。
  1.完成了电子签章上线运行;
  2.实现微信公众号、个人网厅、手机APP贷款结清证明、异地缴存证明、缴存明细含带电子公章打印;
  3.推广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应用,实现公积金业务“掌上办”“线上办”;
  4.完成支付宝公积金业务办理开发,正在测试即将投入运行;
  5.完成了12329短信平台上线运行;
  6.完成了核心业务系统三级等级保护测评并取得备案证书;
  7.征信第一版测试报告已提交人民银行,正在对测试
  数据反馈结果进行针对性整改。
  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