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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8月2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3起疫情防控期间价格典型案件
文章字数:674

   本报讯 (通讯员 席健康 李拥军 王 鹏)8月26日,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市通报了查处的三起疫情防控期间价格典型案件。  
  案件一 商州区某超市惠民店网络散布猪肉涨价信息案  
  8月17日,网络监测发现,商州区某超市利用微信小程序散布猪肉涨价信息(每斤49.6元-61.6元)。执法人员调查核实,该超市网络销售平台正在测试阶段,尚未实施交易。商洛市商州区市场监管局对超市负责人进行了行政约谈,并依据《价格法》第四十条之规定,责令该超市关闭其网络销售平台,消除不良影响。  
  案件二 洛南县某超市体育场店未明码标价案  
  8月22日,洛南县某抖音用户在抖音平台发布疫情防控期间某超市体育场店馒头涨价的信息。经洛南县市场监管局调查核实,未发现该超市哄抬价格,但查实该超市存在销售馒头未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依据《价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该超市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当场处罚1000元。  
  案件三 商州区某生鲜超市未明码标价案  
  8月23日,接群众举报,反映商州区北新街某生鲜超市销售蔬菜价格过高,经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支队调查核实,该超市存在哄抬价格、未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且该超市不属于商州主城区保供企业,其擅自营业行为,违反了疫情防控静态管理规定,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超市暂停营业。市市场监管局对其哄抬价格、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并调查处理。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疫情防控期间价格监管执法工作力度,依法从快从重查处不明码标价、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全力维护平稳有序的市场秩序,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市场监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