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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8月2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州一男子拒绝防疫登记被处刑罚
文章字数:338
  本报讯 (通讯员 任丹江 阮 琳)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然而总有人抱着侥幸心理,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掉链子”。不久前,商州区人民法院就判决了一起因拒绝防疫登记而引发的妨害公务案。
  2020年2月,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商洛市启动Ⅰ级响应疫情防控措施,在全市各个街道、社区、村组等地设立防疫检查点,负责来往人员的登记、体温检测及消毒。被告人郭某途经杨斜镇检查点时,工作人员要求其按照规定进行登记,郭某自认为长期居住此地而拒绝登记,并因此与防疫工作人员发生争执,继而厮打,致使工作人员受伤。后郭某被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被告人郭某在疫情期间,拒不配合防控检查,并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构成妨害公务罪。结合其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等量刑情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