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文章字数:893
经丹凤县人民政府批准,丹凤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9月8日至2022年10月8日到丹凤县自然资源局一楼(丹凤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2年9月8日至2022年10月8日到丹凤县自然资源局一楼(丹凤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8日16时00分前,16时00分后不再接受提交的申请报名材料及任何材料补充。竞买保证金交纳银行及账号另行提供。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10月9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向其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申请人凭《竞买资格确认书》在挂牌期间参加报价竞买。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丹凤县自然资源局一楼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2022年9月28日8时至2022年10月10日16时。接受报价时间为挂牌期间每日8时至12时;14时至18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公告内容与出让文件不一致,以出让文件为准。
(三)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递、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四)缴款单位须与竞买单位为同一单位,不接受其他单位代缴竞买保证金。
(五)竞买人须自行到拟出让地块踏勘,不自行踏勘视为对地块现状无异议。
(六)竞买申请人需与丹凤县县域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签署《2022-19号宗地开发利用监管协议》,该协议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生效。未签订上述协议的不予确认竞买资格。
(七)丹凤县自然资源局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丹凤县自然资源局一楼(丹凤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系人:张女士 郭先生 联系电话:0914-3325752 0914-3325511
丹凤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7日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9月8日至2022年10月8日到丹凤县自然资源局一楼(丹凤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2年9月8日至2022年10月8日到丹凤县自然资源局一楼(丹凤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8日16时00分前,16时00分后不再接受提交的申请报名材料及任何材料补充。竞买保证金交纳银行及账号另行提供。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10月9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向其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申请人凭《竞买资格确认书》在挂牌期间参加报价竞买。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丹凤县自然资源局一楼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2022年9月28日8时至2022年10月10日16时。接受报价时间为挂牌期间每日8时至12时;14时至18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公告内容与出让文件不一致,以出让文件为准。
(三)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递、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四)缴款单位须与竞买单位为同一单位,不接受其他单位代缴竞买保证金。
(五)竞买人须自行到拟出让地块踏勘,不自行踏勘视为对地块现状无异议。
(六)竞买申请人需与丹凤县县域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签署《2022-19号宗地开发利用监管协议》,该协议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生效。未签订上述协议的不予确认竞买资格。
(七)丹凤县自然资源局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丹凤县自然资源局一楼(丹凤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系人:张女士 郭先生 联系电话:0914-3325752 0914-3325511
丹凤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