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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9月1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镇安推进河长制林长制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文章字数:1519
  本报讯 (通讯员 邢 静)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全过程、全方位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镇安县全面统筹推进河长制、林长制工作,不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助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再上新台阶,全面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新格局。
  镇安县在省、市水利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借鉴江浙两省“五水共治”的河长制经验为基础,从2014年7月率先实行河长制。按中央、省、市全面推进河长制的《意见》和《实施方案》要求,总结工作经验,制定了《贯彻意见》,全面推进河长制。镇安县坚持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以县、镇、村三级河长职责为抓手,以“水清、河畅、岸绿、景美”为目标,实行“治管同步,水岸同治,管保同治”三位一体。严格执行县级河长月巡、镇级河长旬巡、村级河长周巡、组级河长日巡和监管员全天巡五级巡查制度,采取县级河长包流域、镇级河长包辖区、村级河长包河段、组长包农户、农户包门前河道及房前屋后保洁“五包”责任制,保障三级河长巡查、监管、督导、整治、考核五级职责的落实,实现资源管护、污染防治、环境整治、防灾减灾、安全度汛和社会稳定六覆盖。在15个镇办和154个村(社区)分别设立镇级、村级河长指挥机构,建立一级向一级负责的河长制责任体系,全县共落实县级河长8人、镇级河长30人、村级河道监管员308人,将河道管护任务纳入县、镇、村三级党政一把手工程,每年定期召开全县河长制推进会,使全县河道生态、供水、防汛等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印发《镇安县全面推进河长制实施方案》《镇安县河长制巡河工作制度》《镇安县净化母亲河行动实施方案》等系列方案,签订镇安县镇级“河长”目标责任书,创新“巡河日志”模式,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工作落实;根据《镇安县河长制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围绕河长制年度工作要点和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河长制工作标准化建设、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不断推动河长制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并取得成效。
  依据全市《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镇安县要求全面加快林长制的推进实施,明确了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和发展林草资源目标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县、镇、村及时出台《林长制实施方案》,成立由党政一把手任总林长的组织机构。在全县15个镇办、2个国有林场、165个村(社区、管护站)共成立林长制办公室183个,设立林长制公示牌184个。设县级林长17名、镇级林长148名、村级林长806名,落实包抓责任区护林员2444名。制定了林长制会议、督查等五项制度,及时颁发镇安县总林长令,构建了各级林长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林草管理保护机制,各级林长覆盖率达到100%,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秩序稳定。全面落实“人盯人+”护林防火机制,全县实现火灾零发生,获得陕西省秦东地区“2021年度护林联防工作先进县”荣誉称号。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受到省市好评,在陕西秦岭重点林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治会议上交流经验。野猪危害防控工作走在全市前列,全市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现场推进会在镇安县召开。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成果得到有效巩固,生态环境持续向好,获得“商洛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表现突出集体”称号;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68.5%,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县荣誉称号。“镇安板栗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被评为首批陕西省特色农业产品优势区。全县核桃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在“全市核桃产业高质量发展交流研讨会”上交流经验,荣获“全国经济林建设先进县”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