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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12月0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全面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
文章字数:920
  本报讯 (记者 巩琳璐)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确保粮食安全,近日,我市出台《商洛市全面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以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为目标,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夯实耕地保护责任,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实施方案》明确,到2022年10月底,在总结我市前期“田长制”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完善和落实以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为目标的“田长制”制度模式,网格化管理的工作模式,实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覆盖。到2025年,田长制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耕地面积总量保持稳定,永久基本农田科学合理布局、质量合格,利用水平明显提升,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基本稳定。
  《实施方案》提出,市级设立一级田长,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全面推行以市为单位,以县区为纽带,镇办为重点,村(社区)为关键的四级田长制。在全面落实各级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分层级设置网格,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机制。县区、镇办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担任二级田长、三级田长,村级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为四级田长,依据管辖范围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实施属地管理、分级保护、逐级负责。同时,市、县区两级设立田长制办公室。政府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自然资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部门,专人具体承担办公室日常工作,不定期对辖区内田长制工作推动情况进行监督指导,梳理汇总田长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并定期向上级田长制办公室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实施方案》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压实主体责任,把建立实施田长制摆上重要位置,科学谋划、统筹推进。要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公示制度、巡田制度和工作通报制度。要落实部门联动,建立动态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协作配合。要强化考核奖惩,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地方政府予以表扬和激励,对存在问题的视情况予以通报曝光、警示约谈、追责问责。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充分认识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的重要意义,营造全民参与耕地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