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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12月1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山阳“镇案县审”提升案件质量
文章字数:634
  本报讯 (通讯员 詹小庆)今年以来,山阳县纪委监委坚持以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为核心,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充分发挥审理职能,严格落实“镇案县审”工作要求,严把“三个关口”,提升案件整体质效。
  严把审查标准关。山阳县纪委监委对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案件审理工作要求,进行严格审查;对移送协审事实不清、手续不完备、证据不充分、案卷不规范的案件不予受理。针对镇办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不同实际情况,制作印发审查(调查)常用文书模板,统一规范审查(调查)常用文书标准格式。
  严把定性量纪关。山阳县纪委监委坚持实事求是,深入分析违纪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综合考量违纪违法行为的时间节点、问题性质、本人态度、一贯表现、群众口碑等各种因素,慎重稳妥地进行处理。对协审中发现案件存在的相关问题,列出需要补充材料清单,及时与送审部门沟通,要求尽快补充完善,确保案件证据链条闭合完整、定性处理精准恰当,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严把落实考评关。山阳县纪委监委在案件经协审后及时督促送审部门作出处分决定,在30日内向被处分人和其所在地党组织宣布处分决定。充分利用审理谈话、处分决定宣布等机会,开展党员干部教育,把处分决定“一张纸”变成警示教育“一堂课”,做实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
  截至10月底,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共受理各镇办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移送协审案件105件,退查26件,指导完善相关资料32件(次),有效提升了基层案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