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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12月1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强力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文章字数:668
  本报讯 12月11日,《商洛市加快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三十二条措施》正式印发。三十二条措施是在市委主要领导带队赴江浙地区考察学习、市内实地调研、多层次召开座谈会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充分结合商洛实际制定出台的。主要从促进生态物质供给产品价值、生态调节服务产品价值、生态文化服务产品价值实现、体制机制创新四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确保全面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有关工作的函》系列政策,切实把我市绿水青山“好颜值”转化为金山银山“好价值”。
  “三十二条”明确了贯彻落实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分别从品质生产、品牌溢价、数智营销等维度,提出了促进生态物质供给产品价值实现的九条措施;从生态保护与修复、水源涵养、固碳释氧、生物多样性等维度,提出了促进生态调节服务产品价值实现的八条措施;从秦岭文化、休闲旅游、景观价值等维度,提出了促进生态文化服务产品价值实现的八条措施;从生态产品核算、生态资产运营、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发展奖惩等维度,提出了建立健全符合商洛实际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创新机制的七条措施。三十二条措施的施行,将有力推动商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向细、向实、向深全面加快推进。
  下一步,我市计划出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促进GEP与碳汇核算成果应用实施方案、GEP专项考核办法,探索制定评绿星赋能、绿色奖惩等系列配套政策,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制度保障,争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和模式,创造更多“秦岭样板”“商洛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