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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12月2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推进森林消防地方专业队伍建设
文章字数:828
  本报讯 (记者 李 敏)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及省政府关于森林消防地方专业队伍建设有关要求,近日,市政府办印发《商洛市森林消防地方专业队伍建设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建设目标、基本原则、队伍架构等方面明确工作重点,确保高标准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方案指出,抓好森林消防地方专业队伍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方针,全力打造“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森林消防地方专业队伍,全面提升我市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作战能力,为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秦岭生态安全提供强有力的救援力量保障。建设目标为,在市本级、各县区建设森林消防地方专业队伍,打造成“统一指挥、属地为主、分级管理、平战结合、专常兼备、反应灵敏、全域联动、保护本地、辐射周边”的森林防灭火专业队伍体系,以人员专业化、运行规范化、管理科学化为目标,加强专业队建设,全面提高我市森林火灾处置能力。
  方案要求,要坚持党的领导,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按照“县县建队、队队达标”“先建立后完善”和“统筹规划、按需发展、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深挖现有资源潜能,整合各方救援力量,优先对林业系统专业队、其他行业部门应急救援力量、民兵预备役力量、社会救援组织等成建制、成规模的成熟力量进行升级改造,逐步有序建成市县两级森林消防地方专业队伍,全面提高森林火灾应急处突能力和扑救能力。队伍架构分为市级森林消防地方专业队伍、县区级森林消防地方专业队伍、镇办兼职森林消防队伍、村级森林消防义务巡逻扑救队四类,同时按照“简洁、整齐、实用、统一”的原则,参照《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标准》,依托现有资源,实现森林消防地方专业队伍“六有”,即有人员、有营地、有装备器材、有训练、有考核、有经费保障,基本覆盖全市的森林火灾防控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