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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12月2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5人荣获省 第七届道德模范称号
文章字数:578
  本报讯 (记者 李 亮)日前,陕西省第七届道德模范评选结果揭晓,我市王力等5人被评选为陕西省第七届道德模范,王健等3人获得提名奖。
  据了解,为充分展示我省新时代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激发人民群众奋进新征程的强大精神力量,今年3月起,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组织开展陕西省第七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经过逐级推荐、媒体公示、专家评审、部门审核等严格规范的评选程序,按照从严把关、优中选优原则,省委文明委决定,授予曹金生等50名同志陕西省第七届道德模范荣誉称号,授予席琳等48名同志陕西省第七届道德模范提名奖。
  其中,由我市推荐的陕西五洲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王力,丹凤县武关镇梅庄村程宝存、程建军父子,商南县清油河镇洋桥村村民何衍健,洛南县古城镇何村村民闫爱民等5名同志荣获陕西省第七届道德模范称号。商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王健、丹凤县委史志办职工周谦、镇安县月河镇罗家营村村民刘宏祥3名同志荣获陕西省第七届道德模范提名奖。
  近年来,我市以推选道德模范为契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广泛开展道德模范宣传学习活动,弘扬道德模范精神,推动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涌现出一大批事迹突出、群众认可、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典型性示范性强的先进模范,成为引领社会向上向善的旗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