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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12月3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公开道歉信
文章字数:356
  我叫李小军,男,现年39岁,汉族,小学文化,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保安镇文峪村人,农民。由于本人文化水平不高,法律意识淡薄。2022年9月1日我因在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猎捕“三有”野生保护动物,涉嫌非法狩猎罪。由于自己平时不学法,不懂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一时糊涂触犯了法律,被追究刑事责任。经洛南县检察院检察官释法说理教育后,我深深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侵害了野生动物资源,破坏了当地生态环境,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我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真诚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希望能够得到社会的原谅与宽容。这件事对我而言是一个深刻的教训。在今后的生活中,我一定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并积极向周边群众进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律知识宣传。
  最后我再次表示诚恳道歉,请社会给我一个改过的机会。
  道歉人:李小军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