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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2月1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镇安检察院做实点亮公益诉讼品牌
文章字数:1036
  本报讯 (通讯员 毛 雯)2022年以来,镇安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推动“三有”争创活动深入开展,不断做实点亮“秦岭生态检察卫士”公益诉讼品牌。
  县人民检察院建立“刑事+公益诉讼”综合治理模式,打防结合惩治犯罪。坚持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融合发展,探索一体化办案机制,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在办理涉及破坏生态环境刑事案件中,既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依法打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污染环境、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破坏生态资源刑事犯罪,又追究其损害公益的民事责任,以赔偿损失、替代性修复、劳务代偿等方式修复生态。对办案中发现行政机关履职不到位的情形,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加强管理,实现全方位、多维度保护。全年依法起诉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6件,提起公益诉讼5件。
  县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最高检与九部委生态环境领域协作意见,依法助力长江“十年禁渔”,积极加强与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不断扩大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朋友圈”。与林业部门建立“检察长+林长”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最高检印发的《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办法(试行)》,聘任了自然资源局等行政机关5名专业人员为首批特邀检察官助理,借助“外脑外智”办案12件,进一步提高监督的精准性,为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营造了良好外部环境。
  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活动,培树打造典型案例。聚焦秦岭“五乱”、河道“四乱”等突出问题,着力推进耕地资源保护、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全年立办生态环境资源类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7件,立办资源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6件,起诉5件。督促恢复林地10亩、修复耕地20亩、治理恢复河道30公里、整治非法排污点15处、清理垃圾25吨、赔偿生态赔偿金4万多元。办理的孔某某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评为陕西省检察机关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典型案例,同时入选最高检“千案展示”。办理的督促保护秦岭古树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千案展示”,被评为2022年全市优秀检察建议案件。
  县人民检察院注重培养专门宣传骨干,多措并举、畅通渠道,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宣传工作。全年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听证1件,让办案可见可感。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秦岭生态志愿服务活动3次。全年在市级以上媒体刊物上发表公益诉讼检察信息稿件43篇,公益诉讼工作好声音进一步传递,公益诉讼工作影响力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