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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2月2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整合资源 落实任务 共建共享 示范引领
我市开展文明单位与自管居民小区结对共建活动
文章字数:745
  本报讯 (通讯员 南 星)近日,市委文明办下发通知,部署在全市县级以上文明单位(含新申创单位)与自管居民小区结对开展文明小区共建活动,提升城市形象,助力文明城市(县城)创建。
  共建活动按照“整合资源 落实任务共建共享 示范引领”原则,充分发挥各级文明单位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以提升小区创建氛围为目标,帮助小区利用公共空间营造宣传氛围,在小区花园、广场、楼道、电梯等显著位置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四德”建设内容,合理设置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城市(县城)创建宣传栏,做好垃圾分类、文明餐桌、文明上网、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用语等宣传展示,以景观小品形式制作展示公益广告、市民公约、居民公约,设置善行义举榜、“遵德守礼”提示牌等。
  共建活动以生活环境整洁优美为目标,开展自管居民小区道路、广场、楼道、绿化区等卫生清扫、杂物清理、野广告清除等,结合“两拆一提升”,拆除小区内的乱搭乱建;以社会秩序和谐稳定为目标,在小区及周边开展文明劝导志愿服务,劝导小区居民文明上下电梯、楼梯、文明养宠,电动自行车挂牌照、骑乘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停放等;以倡树美德健康生活方式为目标,在小区实行网格化管理,开展文明小区创建,定期评选发布“好媳妇”“好婆婆”“最美小区居民”“文明家庭”等,组建小区志愿服务队伍,积极收集小区居民所需所盼,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为小区独居老人、鳏寡老人、残疾人、病患住户、留守儿童办实事解难事,不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成果;以丰富精神文化生活为目标,组织小区文体爱好者,常态化开展广场舞、健身操、乒乓球、棋类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以志愿服务规范化为目标,指导小区开展文明实践活动,在人员配备、资源整合、项目运作、活动常态上下功夫,形成具有小区特色的志愿服务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