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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3月0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全市检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助力平安商洛建设
文章字数:928
  本报讯 (通讯员 庞 磊)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纵深推进平安商洛建设。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批捕271人、起诉675人,监督纠正漏捕漏犯漏罪41人;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批捕153人、不起诉250人,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0.08%,实现治罪即治理,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持续深化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监督纠正遗漏同案犯1人,书面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件;系统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等九大民生领域专项监督,依法守护群众“看病钱”“救命钱”;积极参与“断卡”“护网”“净网”专项行动,努力维护网络安全;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70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18万元,以实际行动传递检察温情;办理刑事申诉13件,化解行政争议案件25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稳妥办理群众信访1653件,努力打造“温暖控申”品牌。
  全市检察机关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助力营造公正司法环境。拓展数字赋能法律监督的思路方法,探索推行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法律监督新模式;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加大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监督纠正各类诉讼、执行活动和损害国家及公共利益的违法、不当行为946件次,采纳率均大幅提升;完成对全市看守所交叉巡回检察全覆盖,探索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提升案件质量,1起案件入选最高检优秀案件,10起案件入选省级及以上典型案例、“千案展示”案例;构建“1+N”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商山细雨”未检基地被省教育厅认定为全省四家“陕西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之一。
  市检察院围绕社会大局延伸职能,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探索检察环节社会治理新模式,组织开展专题调研,编写《五类基层易发民事纠纷调处工作指引》《群众民事纠纷解决办法》,受到市委领导肯定,并被市委政法委组织在全市基层矛盾纠纷调处领域推广实施;结合办案,提出完善单位、行业或社会治理检察建议729件;组织14家职能部门召开全市安全生产溯源治理推进会,持续抓好校园安全、安全生产、窨井盖治理、燃气安全、物流快递等领域安全,坚决守牢安全稳定底线。市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市平安建设和维护稳定工作考核优秀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