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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3月2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洛南划定农村党员管理“十条红线”
文章字数:596
  本报讯 (通讯员 寇 鑫 李东芳)近日,洛南县委组织部经过不断探索,推出富有特色的农村党员管理“十条红线”,该办法为广大农村党员设了一道“高压线”,进一步强化党员队伍管理。
  “十条红线”涉及党员的理想信念、组织观念、党性原则、行为道德等诸多方面。包括抵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不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编造或传播政治谣言及有其他歪曲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行;在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或因工作失职,给国家、集体或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的;道德败坏,不赡养父母,不抚养子女,虐待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党员形象不佳的和其他不符合党员标准的行为等。如触犯“十条红线”之一,均视为不合格党员,针对不合格党员,进行教育转化、劝退、除名等处理。
  “十条红线”详细列明了需要进行处理的情形,对触及“十条红线”的党员,组织关系迁出原党支部,转入镇(街道)机关党支部,进行为期3个月的教育转化。经教育转化,限期改正的,将党员组织关系迁回原党支部;拒不改正或限期改正期满仍无转变的,采取劝退、除名等组织处置措施。
  “十条红线”既是行使权利义务的“红线”,也是守好纪律的“底线”,给广大党员行为举止设置了一条“高压线”,给基层党组织处理党员划了一道“硬杠杠”,让农村党员自觉遵守,主动接受监督,守好“规矩”,做好“先锋”,进一步增强农村党员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