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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4月0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住 房 公 积 金 政 策 小 百 科(三十一)
文章字数:647
  一、第一套住房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经结清了,现在又新购买了住房,能否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可以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陕西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指引》(陕建发〔2016〕176号)有关规定: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无公积金贷款记录(含异地公积金贷款)或累计仅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含异地公积金贷款)且已还清,且符合商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条件的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职工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多久可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现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符合商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时间间隔限制。
  三、职工婚前买房,婚后配偶能否作为主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
  如果该职工的配偶符合商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可以作为主借款人来申请贷款。
  四、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能否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个人缴存者”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能否办理住房公积金“月冲还贷”业务?
  “月冲还贷”业务仅支持在商洛中心缴存、商洛中心贷款的职工办理,暂不支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办理。符合提取条件的,可以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还贷提取业务。
  线下咨询办理渠道: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辖管理部服务大厅、政务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各管理部服务大厅具体地址、咨询电话请登录“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http://gjj.shangluo.gov.cn/)查询。
  线上咨询渠道:关注“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了解最新政策资讯。